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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体会网页版hth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6-06-09 08:27:26

  《关于许昌市中心城区2026年市政道路提升项目(东城区段)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许东发改〔2026〕

  2.1许昌市中心城区2026年市政道路提升项目(东城区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城区2026年市政道路提升项目(东城区段)工程总承包(EPC)

  2.1.3建设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内潩河北路(建安大道-学府街)、学府街(潩河北路-学院路)、新东街(学院路-许州路)、莲城大道(清潩河桥-学院路)、魏武大道(八一路-建安大道)、八龙路(天宝路-陈庄街)、八一路(学院路-许州路)、前进路(百花路-许州路)。

  本项目将对潩河北路(建安大道-学府街)、学府街(潩河北路-学院路)、新东街(学院路-许州路)、莲城大道(清潩河桥-学院路)、魏武大道(八一路-建安大道)、八龙路(天宝路-陈庄街)等6条道路机动车道进行道路改造;对前进路(百花路-许州路)人行道进行提升改造;对八一路(学院路-许州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提升改造。对莲城大道清潩河桥进行桥梁检验测试。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1)莲城大道(清潩河桥-学院路)提升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m,西起清潩河,东至学院路,全长约1678m;

  2)魏武大道(八一路-建安大道)提升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m,改造范围南起建安大道,北至八一路,全长约295m;

  3)新东街(学院路-许州路)提升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m,改造范围西起学院路,东至许州路,全长约1964m;

  4)八一路(学院路-许州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m,改造范围西起学院路,东至许州路,全长约2018m;

  5)前进路(百花路-许州路)人行道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中前进路(百花路-魏武大道)规划红线米;前进路(魏武大道-许州路)规划红线米。改造范围西起百花路,东至许州路,长度约3291m;

  6)潩河北路(建安大道-学府街)提升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m,改造范围南起建安大道,北至学府街,全长约939m;

  7)八龙路(天宝路-陈庄街)提升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m,改造范围南起天宝路,北至陈庄街,全长约995m;

  8)学府街(潩河北路-学院路)提升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m,改造范围西起潩河北路,东至学院路,全长约2262m。

  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施工、材料采购、完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环保、合同、信息等管理控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深化与优化,施工图设计,为完成项目设计所进行的必要的现场勘查、道路病害检测、桥梁病害检测以及设计全过程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及配合图审、报批等内容。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材料采购、保管、使用、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4)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专业或专项工程设计及设备购置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工程总承包有关的资料整理存档、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负责工程保修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项目其他由建筑设计企业另行委托内容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

  设计品质衡量准则:合格(设计文件一定要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设计深度满足预算编制及施工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品质衡量准则:合格(一定要达到现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检验收取规范合格标准)。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规定,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按照原相关规定执行,即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类市政(或道路)工程专业一级(或不分级)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类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承担过同类业绩一项。

  3.2.3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作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以上相应资格条件;

  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投标人财务运作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财务情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至3.5款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合同价款分配的方法,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及项目管理;

  3.7.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核检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30日08时2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3凡有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8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依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