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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来源:华体会网页版hth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6-03-06 03:41:05

  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选取程序,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选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开标厅(吉州区云集路与思源路交叉口西北方向)

  (一)根据吉安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下浮让利事项的通知》(吉评审办〔2021〕1号)文件规定的下浮让利系数乘以预算价确定要约价,招标控制价乘以让利系数为中标价〔下浮让利系数×(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05705.45元(其中暂列金0元),设定下浮系数0.92,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2305249元(其中暂列金0元)。(备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不参与下浮)。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一定要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对潜在承建单位做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项目建筑设计企业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十七、各潜在承建单位一定要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规定,潜在承建单位不得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预选取承建单位(信用信息作为潜在承建单位资格审核检查条件,潜在承建单位理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 日内有效)。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 日后,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承建单位能够给大家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办法:本工程按完成工程总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工程总量100%,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7%,质保期(两年)内无质量上的问题后付清所有工程款(不计利息)。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选取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的,潜在承建单位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到账时间须在本选取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应当拒收,按潜在承建单位自动放弃选取处理。以转账方式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需备注〔永丰县中心工业园晓湖西路至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新建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潜在承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开户银行:潜在承建单位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投标企业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须提供电子保函原件(保函格式样本见附件5)、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开户行公章)、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选取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17:00前到账(选取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效缴纳,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保证金查询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4.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各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答复结果任旧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